一一三、白海市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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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悠悠用手機訂了最快飛往白海市的飛機票。當天下午叁點二十分,飛機在海灣機場落地,她回到了自從離開後就再沒踏足過的城市。這麼多年了,她從沒有過回來的念頭,也一次都聯繫過她的父親,像壁虎斷尾一樣斬斷的利落徹底,而她的父親也沒有一次找過她,就像他們本該如此。

  重踩故土,她的心情並不輕鬆,要一次找到所有的因,解決所有的果,她只希望不要再重蹈覆轍,她只想給自己一個最明確的代。

  臨時訂的賓館是安意區裏最靠近順寧二區的普通青年旅社,她將行李整理好以後就徒步朝目的地走去。十幾年的時間,讓這些連排成片的居民樓平添了幾分年代,道路兩旁的樹木舒展着枝椏,翠綠的葉片因夏的高温而有些蔫,蟬鳴在西垂的暖陽下依舊鳴嘶陣陣。

  穿過二區,她看見了原是小區配套公園的地方被改建成了商場。雖不是商圈,但到底是大型居民區裏的重點購物地,尤其是臨近下班時間,人來人往熱鬧非凡。她繼續沿着不算陌生也算不上多悉的柏油路往小區裏面走,終於在二叁十分鐘後走到了七匹馬公園。

  雕塑上的痕跡記載了時間的痕跡,她駐足停了一會兒,最後還是決定繞開這裏左拐向上。沿路的圍牆柵欄上爬滿了新種的薔薇,粉一片紅一片遠遠不見盡頭,香氣襲人,煞是好看。

  一路走走停停,她一直在記憶力搜尋相似的岔路口,沒過多久她就看見那條疑似記憶裏的小路。它已經被重新整修過,兩旁新建了幾棟別墅。現在天還沒有徹底黑下,也看不出別墅裏是否住人。

  她慢慢往裏面走,忽然,聲聲節奏鮮明的音樂與小孩玩鬧的喧譁從更深處傳來,等她能看見人影的時候,眼前煥然一新的畫面突然取代了陳舊的過去,又在恍惚間重迭在一起。

  小廣場不知什麼時候被翻修了,增添了不少過去沒有的健身器材,還新造了半塊籃球場。奔跑玩鬧的小孩把這裏渲染的充滿活力,在列隊排演廣場舞的大爺大媽也着裝統一神抖擻。地面上新鋪了地磚,原來雜草叢生的地方只偶爾能從磚縫裏冒出幾,也在踩踏中長不出半分招搖。

  叁兩分鐘後,楊悠悠終於抵達了此行的終點。

  高到她大腿的狗屋此時已經被人改造成了更加美觀的模樣,幾隻貓在此躥跳,她放眼一看,至少叁只,一隻白底帶黑斑,兩隻灰狸,都是成年貓。狗屋口旁的兩個盤子裏一個裝滿了水,一個裝着半盤貓糧。這幾隻野貓被人餵養慣了也不怕人,見人過來就湊上前,人一蹲下它便就地一躺求撫摸,親人的很。

  從這幾隻貓的行為上就能看出曾經接受過人類多麼大的善意,可這裏曾經還住過一個小孩呢,一個活生生的,活得還不如貓的人。

  這裏已經不復當年的蕭瑟,她朝更裏面走去。沿着小廣場圍擋的鐵柵欄也被統一換成了新的,沒有了那個曾經被她硬撬開的缺口,也沒了關於過去的痕跡。她不自的嘆了口氣,對她來説好像不過是幾天前的事,但實際上已經過了很久。

  楊悠悠面朝着林子朝山坡底看,心情有些複雜的皺起眉。

  忽然,一大片五彩斑斕的泡泡順着風飄到了她這邊,楊悠悠回過身就看見一個扎着羊角辮的可愛小姑娘正手持着噴泡泡的塑料玩具手槍隨意發,還有幾個小朋友歡樂的圍着泡泡追逐、嬉笑。

  “阿姨,你在這裏看什麼呀?”一道童音從她的側後方響起,楊悠悠調轉方向低頭看去。一個大約有六七歲大的小男孩在離她兩叁米遠的地方正仰頭看她,“我説,這裏有大蜘蛛變的怪獸,專抓不聽話的小孩。”

  “蜘蛛變的,那不該是蜘蛛俠嘛?”楊悠悠被小孩童趣的話語引笑,“阿姨是大人了,不怕怪獸。”

  “我也不怕。”小男孩説完這句就撒腿跑開了。

  楊悠悠順着他跑走的方向看去,剛好從廣場舞裏散場的阿姨大爺們正叁兩成羣的終場休息。那個年齡段的人都很健談,尤其是提到關於過去的話題,七嘴八舌下可能就把她想要打聽的事情説的差不多了。

  打聽事情需要技巧,也是她的職業必須,幸運的是,廣場舞隊伍裏還真有一個阿姨知道一些當年發生的事,再被其他阿姨大爺們的小道消息零星補充,楊悠悠記憶中缺少的部分一點點完整。

  當年的警察憑藉着多方瑣碎的線索真的追查到了小孩的母親‘小蕾’,她們就住在叁區順和街道62號叁樓,但當時的‘小蕾’早已經不在家,家中只有她母親一個人。面對警察的上門盤問,小蕾的母親裝聾作啞一問叁不知,再繼續問,她就撒潑打滾嚷嚷着警察冤枉好人,並且從頭至尾都不承認自己的女兒有小孩。

  城裏人之間的鄰里關係基本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能出門遇見打個招呼聊聊天都算是關係親近的了,而那對母女的為人怎麼説呢,看着都不像惹是生非的人,平時跟鄰居們隨少接觸,但也從沒發生過什麼矛盾,所以警察走訪一圈並沒得到什麼像樣的有用消息。進去她家裏搜,也沒搜出一件半件跟小孩相關的物品。案件陷入兩難,警察招數用盡也拿這樣擅長鬍攪蠻纏的人沒辦法,只能放棄。

  可楊悠悠清楚,警察辦案講證據,還有更關鍵的,就是受害事主是個無權無勢更沒有依仗的小孩。小孩沒死就不算命案,在小孩不肯指正,又缺失環境物證的情況下,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施暴者不出意外就是小孩的母親,也無法進行最終判定。

  這類案件對警察來説就明擺着是吃力不討好。剝奪小孩母親的監護撫養權嗎?那誰來養這個小孩?抓到小孩的母親判刑嗎?不論公訴還是自訴要由誰來抻這個頭?批評教育也不過是走形式,關個一天兩天教育一頓也就頂頭了,畢竟情斷難斷家務事。警方又合算了這對母子的年紀,小孩母親還屬於未成年生子,要認真追究下去這案子就越扯越長,越長越臭。

  最終警察例行傳喚了小孩的母親,又在幾番聯繫不上及小孩外婆也不認小孩的情況下,只能選擇把小孩暫時送去了福利院。

  福利院收容了小孩但也不是無條件的,他們會隔叁岔五派人領着小孩過來敲門,詢問小孩母親的狀況,當然,接他們的要麼是閉門羹,要麼就是一通謾罵,到最後直接被潑屎潑。福利院裏的工作人員糟了罪,情緒自然不好,對小孩的態度明着還行,就不知道背後如何了。

  楊悠悠再行追問,那位阿姨卻突然不願意説了,像在忌諱着什麼。就連旁聽的人都察覺出不尋常,何況是楊悠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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